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奉行知行合一、德技并修的校训,营造积极向上和谐的校园氛围,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让德有所养、学有所得、技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进一步号召广大学生成为有本领、有理想、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强化榜样带动,大力推动宣传青年身边典型。校团委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旨在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学生挖掘自身潜力,发掘学生闪光点,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从而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善良、争当先进的热潮,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染学生,用身边的榜样带动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和谐、文明、奋进的校园氛围。

二、参评对象

全日制2018级、2019级本、专科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91126—20191219

四、评选类别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分为:学习之星、自强之星、才艺之星、社团之星、新媒体之星、志愿之星、文明之星、诚信之星、技能之星、创业之星共十大系列,每个系列评选3名。

(二)评选标准

见附件1:《校园之星评选条件》

五、工作程序

(一)推荐阶段(2019126日下午17:00前):候选人由各系进行推荐,各团总支组织学生民主推选或自荐,推荐人选撰写典型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书面材料或音像资料),填写校园之星推荐审批表(附件2)。各团总支在本系范围内依据评选标准做好推荐选拔工作,采取面向全体学生、自下而上的办法,在班级评选的基础上,由各系进行核查后统一推荐到团委进行评选。在校学生1000人以上的系部推荐评选出十大校园之星各2名,在校学生1000以下的系部评选出十大校园之星各1名,候选人材料(校园之星审批表和1500字事迹纸质版材料、候选人高清电子版生活照和100—150字电子版简要事迹材料)请以系部为单位于126日下午17:00前交到武舒宁老师处,各系对候选人在本系内进行公示。学校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考察,凡有异议者可以和团委联系,团委将负责对被质疑的入围者进行核实。

(二)确定候选人与主题宣传阶段(20191213日~1219日):团委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部分团学干部、学生代表进行集中评选,确定入选名单报校领导审核后予以公示。

(三)巩固成果,扩大宣传阶段(20191220日~20201231日):校园之星事迹通过校报、广播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校园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报道,适时组织获奖人物与学生交流或在全校学生中作报告,号召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争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

六、工作要求

(一)各团总支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落实和活动宣传工作。深入了解学生,把学生中出现的最真实、最感人的事迹挖掘出来,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爱国爱党、爱校爱家,学会做人做事,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职业观。让校园之星的评选表彰活动发挥教育学生、鼓励学生的作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树立良好校风,推动校园文明建设。 

                            

附件:1.“校园之星评选条件

2.2019校园之星推荐审批表

 20191126

 

 

 

附件1                   

校园之星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规纪录;

3.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专业学习刻苦钻研,勤学善思,力行创新,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在学习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成绩优秀。具有扎实的理论素养和突出的操作技能,单科成绩都在80分以上。曾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优先。

3)积极参加比赛并获奖。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4)能发挥帮带作用。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带动同学共同进步,积极为学风建设作贡献。

2.自强之星

1)家贫志坚、自强不息,在艰苦的学习与生活环境中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不为家境贫寒而自卑,不为生活困境而自卑,能够以坚毅的勇气接受人生的挑战,自强自立,始终以乐观感染同学、感染校园。

2)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通过自身的勤奋努力在逆境中不断成长。

3)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珍惜助学岗位,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以减少家庭经济负担。

4)自强事迹,感动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

3.才艺之星

1)在音乐、舞蹈、美术、体育、书画、演讲等方面有明显的特长。

2)能正确地处理专业学习和个人兴趣之间的关系,积极利用课外时间加强个人艺术修养。

3)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成绩显著,能用自身的青春风采感染广大同学并深受大家喜爱。

4)能组织带领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

4.社团之星

1)在社团活动中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为社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遵守校纪校规,举止文明,为人诚信,符合文明学生的规定要求,得到广大社团成员的认可;

3)一学期内参与社团活动不少于4次。

4)服从社团安排,对社团做出一定的贡献

5.新媒体之星

1)对校园文化活动进行专题推送,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帮助同学们更好适应校园生活。

2)具有较强宣传意识、舆论引导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微信推文的内容,整理图片,采集链接,制作编辑及发布工作,并取得较好宣传实效。

6.志愿之星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坚持践行雷锋精神,助人为乐、乐善好施,长期以来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爱心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事迹突出;

3)在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中表现突出,受到赛会组织者表彰。

7.文明之星

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整洁大方,不抽烟、不酗酒,模范遵守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在学生中起到示范作用;

2)积极参加学校的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倡导和传播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知荣明耻,自觉抵制不健康文化,在其影响下,所在班级、寝室获得文明集体称号;

3)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及社会的各项公益活动,有良好的集体观念和爱心意识。

8.诚信之星

1)具有很强的诚信意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努力兑现自己的各项承诺,深受老师和同学们的信任;

2)对人真诚,对己严格。在学习、生活中能体现诚信、学会诚信、传播诚信,以实际行动影响身边同学;

3)无任何不诚信记录,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有拾金不昧等重大诚信表现予以优先考虑。

9. 技能之星

1)在专业技能上认真学习,刻苦练习,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2)在省级及以上举办的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3)取得较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10. 创业之星

1)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识,在校期间从事创业活动;

2)创业项目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并已取得一定的业绩;

3)虽暂未创业,但在校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有发明、创新、创造获得相关认证或专利;

4)创业创新之星也可以团队的形式参评,参评时应具备以上条件。

 

 

附件2

2019校园之星推荐审批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所在专业及班级


申报表彰类别


主要事迹


奖励情况(要求提交相关证书

复印件)


系部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学校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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