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 知
各系(部)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经研究,院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建功新时代 奋力开创新征程
二、活动对象
全院2017级在校大专学生
三、指导思想
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2周年为契机,以引领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坚持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志愿服务、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的有机结合,针对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组织大专学生广泛开展实践服务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探索总结实践育人新机制。
四、活动内容
(一)“党的创新理论进基层”大学生宣讲团。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组建大学生宣讲团实践团队,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宣讲报告、学习座谈、调查研究、曲艺表演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开展“青春展宏图、服务走基层”活动。组织大学生就近就便深入社会基层,聚焦农民生活,服务社区建设,深入开展环保科普宣传等科技下乡活动;开展工厂、企业、机关、农村等基层一线的观察、体验、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奉献青春热情,展现青春风采。
(三)开展“青春同行志愿路”活动。志愿服务是学雷锋活动的拓展和创新,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鼓励实践团队弘扬志愿精神,紧贴实际需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关心空巢老人、义务家教等志愿服务活动,向社会传递大学生的责任感与行动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为和谐社会建设添砖加瓦。
(四)“求真务实·职业体验”专业学习职业发展行动。在暑期把专业知识学以致用,将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紧密结合,广泛组织走进人才市场、工厂企业学习参观等实践,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和用人需求,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开展预就业实习、勤工俭学等类型的实践,培养综合职业素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做好职业发展规划。
(五)开展“返乡实践、建设美丽家乡”活动。“中国梦”是每个人的梦,而精神文明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鼓励参与“三下乡”的青年学生返回家乡,从身边人开始记录并展示不同人的中国梦,并将大学生的知识资源和开阔视野回馈家乡,主要开展科技扶贫、文化宣传、环境保护、社会调查等活动,从家乡开始,为祖国建设尽己之力。
五、活动要求
(一)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各团总支要围绕实践主题,结合我校专业设置及办学特点,精心设计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要注重社会实践活动的功能和效果,突出专业特色,要把学生自愿参加与统一引导、组织选派与基层所需、集中组队实践和个人返乡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形成亮点,切实服务基层需求,把实践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二)加强宣传,扩大效果。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做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努力扩大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宣传工作,及时向校团委报送实践活动的文字和图片等相关信息。
(三)严格要求,注重实效。各团队完成活动总结或调查报告一篇(2000字以上),实践照片10张(照片可以附在总结报告中),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发至团委邮箱lzytw2005@163.com。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团员教育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将作为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优”的重要依据。学生社会实践鉴定表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由所在系(部)团总支汇总后交院团委(办公楼610)。
(四) 加强教育,确保安全。要切实加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团队活动原则上就近组织,一般不开展跨省、市的活动。各实践队指导教师要和所有实践队员签署《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团队保管一份,出发前统一上交团委一份),活动期间务必做好预防灾害的准备,制定安全保障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确保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人员的安全。
附件:
1. 漯河职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
2.漯河职院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漯河职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能顺利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安全可能存在的问题加以说明。
本人自愿参加2018年漯河职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在本人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5、在整个社会实践过程中,保证听从带队负责人的指挥安排,不擅自离队或中途退出;若由本人不听从负责人安排的,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闲暇时,不单独行动,不去危险地方,夜间不单独外出,不夜不归宿;
7、外出期间注意维护国家、学校荣誉,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学校利益的举动。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团队指导教师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漯河职院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鉴 定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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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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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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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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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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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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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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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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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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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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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鉴 定 |
(盖章) 年 月 日 |
共青团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 2018年6月20日印发